*低空排放油煙凈化器.低空排放油煙凈化器
來源:餐飲油煙凈化器 編輯:河南國銳環??萍加邢薰?nbsp; 標簽:環保部門對餐廳飯店廚房排油煙如何管理*低空排放油煙凈化器.低空排放油煙凈化器
油煙凈化器的分類及組成_- 油煙凈化器,即廚房油煙廢氣的處理裝置品400-838-0588國銳環保...,主要用于廚房低空排放油煙的凈化治理。下面小編帶大家來了解油煙凈化器的分類及組成。工業油煙凈化器由三部分組成:金屬骨架1,污水孔2,內網層3.金屬骨架的厚度為約30mm,內部鍍鎳的鎢絲為5層。線材纏繞有梯形弧的橫截面。單絲的直徑為0...一般有不銹鋼材料,,和鍍鋅板材料。不銹鋼材料是好的,鍍鋅板
一些新從事餐飲行業的朋友對環保部門如何管理餐飲業的油煙規則不是很了解,我們國銳環保特意給大家把環保部門如何管理餐廳飯店油煙排放的規則整理了一下。但內容有點長,如果您看著有點煩有點暈,想快速知道可以電話咨詢我們客服人員400-838-0588,我們的客服人員會一兩三分鐘就給大家解決清楚環保部門是怎么管理廚房油煙排放的。
環保局規定了《飲食業油煙排放*》,具體如下:
飲食業油煙排放*
1 范圍
本*規定了飲食業*油煙的高允許排放濃度、臭氣濃度、油煙凈化設施的低去除效*、油煙排氣筒低排放高度。
本*適用于城市建成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現有飲食業*的油煙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擴建、改建飲食業*的設計、環境影響評價、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經營期間的油煙排放管理;排放油煙的食品加工*和非經營性*內部職工食堂,參照本*執行。
本*不適用于居民家庭油煙排放。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的引用而成為本*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的修改單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然而,鼓勵根據本*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新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適用于本*。
GB 14554 惡臭污染物排放*
GB/T 14675 空氣質量 惡臭的測定 三點比較式臭袋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和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3 術語及定義
下列術語及定義適用于本*。
3.1
*狀態
溫度為273K,壓力為101325Pa時的狀態。本*規定的濃度*值及排風量均為*狀態下的干煙氣數值。
3.2
飲食業油煙
對食物烹飪和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揮發的油脂、有機質及熱氧化或熱裂解產生的混合物。
3.3
油煙凈化設備
對食物烹飪和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油煙進行凈化處理的設備。
3.4
飲食業*
處于同一建筑物內,隸屬于同一法人的*排煙灶頭,計為一個飲食業*。
3.5
無組織排放
未經*油煙凈化設施凈化的油煙排放。
3.6
油煙去除效*
飲食業油煙進行凈化設備處理后,被除去的油煙與處理前的油煙的質量的百分比。
式中:P--油煙去除效*,%;
c前--處理設施前的油煙濃度,mg/m3;
Q前--處理設施前的排風量,m3/h;
C后--處理設施后的油煙濃度,mg/m3;
Q后--處理設施后的排風量,m3/h。
3.7
惡臭污染物
一切刺激嗅覺器官引起人們不愉快及損害生活環境的氣體物質。
3.8
臭氣濃度
惡臭氣體(包括異味)用無臭空氣進行稀釋,稀釋到剛好無臭時,所需的稀釋倍數。
4 排放限值
4.1 飲食業*的規模劃分
4.1.1 飲食業*的規模按基準灶頭數劃分,基準灶頭數按灶的總發熱功*或排氣罩灶面投影總面積折算。每個基準灶頭對應的發熱功*為1.67×108J/h,對應的排氣罩灶面投影面積1.1m2。
4.1.2 飲食業*的規模劃分為大、中、小三*。劃分參數見表1。
表1 飲食業*的規模劃分 規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基準灶頭數
≥1,<3
≥3,<6
≥6
對應灶頭總功*(108J/h)
1.67,<5.00
≥5.00,<10
≥10
對應排氣罩面總投影面積(m2)
≥1.1,<3.3
≥3.3,<6.6
≥6.6
4.2 飲食業*的油煙高允許排放濃度。
飲食業*的油煙高允許排放濃度見表2。
表2 飲食業*的油煙高允許排放濃度 *為毫克/立方米
小型
中型
大型
1.5
1.2
1.0
4.3 飲食業*排氣筒惡臭污染物
飲食業*排氣筒排放的油煙,所產生的惡臭污染物,用臭氣濃度表示。其排氣筒臭氣濃度排放限值為70(無量綱)。
4.4 飲食業*油煙凈化設施的低去除效*。
飲食業*油煙凈化設施的低去除效*見表3。
表3 飲食業*油煙凈化設施的低去除效*
規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凈化設施的低去除效* %
85
90
90
4.5 飲食業*油煙排氣筒低排放高度
油煙排氣筒排放高度應高于排氣筒所在或所附建筑物*1.5m,并且風機與排氣口之間的平直管段長度應符合采樣位置的要求。符合采樣位置所要求的平直管段長度要求,且排氣口不得朝向易受影響的建筑物。如果飲食業*排氣筒出口周圍20m半徑范圍內有高于排氣筒出口的易受影響的建筑物時,其高允許排放濃度見表4。
表4 飲食業*的油煙高允許排放濃度 *為毫克每立方米
小型
中型
大型
1.0
0.8
0.5
5 其它規定
5.1 排放油煙的飲食業*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操作期間按要求運行。
5.2 油煙無組織排放視同*標。
6 監測
6.1 采樣位置及采樣點
飲食業*油煙濃度采樣位置及采樣點應符合GB/T 16157的規定,臭氣濃度的采樣位置及采樣點應符合GB 14554的規定。
6.2 采樣時間、采樣頻次、采樣工況
采樣時間應在油煙排放*作業高峰期進行,油煙濃度采樣次數為連續5次,每次不少于10min。臭氣濃度采樣次數為5次,每次間隔不少于10min。
6.3 分析、測定方法
油煙排放濃度、油煙去除效*和臭氣濃度分析、測定方法見表5。
表5 油煙排放濃度、油煙去除效*和臭氣濃度分析方法
污染物名稱
分析、測定方法
來 源
飲食業油煙分析方法
附錄A
油煙去除效*
油煙去除效*的測定方法
附錄B
臭氣濃度
三點比較式臭袋法
GB 14675
6.4 分析結果處理
油煙濃度5次分析結果之間,其中*一個數據與大之比較,若該數據小于大值的四分*,則該數據為無效值,不能參與平均值計算。數據經取舍后,*少有三個數據參與平均值計算,否則重新采樣。臭氣濃度取其大測定值。
7 *實施
7.1 排放油煙的飲食業*應安裝并正常運行符合本*4.4要求的油煙凈化設施,縣*以上環保部門可對飲食業*油煙排放情況進行監測。
7.2 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地區,由縣*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確定。
7.3 本*由縣*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飲食業油煙采樣方法及分析方法
金屬濾筒吸收和紅外分光光度法測定油煙的采樣及分析方法
A.1 原理
用等速采樣法抽取油煙排氣筒內的氣體,將油煙吸附在油煙霧采集頭內。將收集了油煙的采集濾芯置于帶蓋的聚四氟乙烯套筒中,回實驗室后用四氯化碳作溶劑進行*聲清洗,移入比色管中定容,用紅外分光光度法測定油煙的含量。
油煙的含量由波數分別為2 930cm-1(CH2基團中C-H鍵的伸縮振動)、2 960cm-1(CH3基團中C-H鍵的伸縮振動)和3 030cm-1(芳香環中C-H鍵的伸縮振動)譜帶處的吸光度A2930、A2960和A3030進行計算。
A.2 試劑
A.2.1 四氯化碳(CCl4):在2 600 cm-1~3 300 cm-1之間掃描吸光度值不*過0.03(4cm比色皿),一般情況下,分析*四氯化碳蒸餾一次便能滿足要求。
A.2.2 高溫回流食用花生油(或菜籽油、調和油等)。高溫回流油的方法:在500ml三頸瓶中加入300ml的食用油,插入量程為500℃的溫度計,*控制溫度于120℃,敞口加熱30min,然后在其正上方安裝一空氣冷凝管,升溫*300℃,回流2h,即得*油。
A.3 儀器和設備
A.3.1 儀器:紅外分光儀,能在3 400 cm-1~2 400 cm-1之間吸光值進行掃描操作,并配合4cm帶蓋石英比色皿。
A.3.2 *聲清洗器。
A.3.3 容量瓶:50ml、25ml。
A.3.4 油煙采樣器與濾筒。
A.3.5 比色管:25ml。
A.3.6 帶蓋聚四氟乙烯圓柱形套筒。
A.3.7 煙塵測試儀,其采樣系統技術指標要求參照GB/T 16157。
A.4 采樣和樣品保存
A.4.1 采樣
采樣布點、采樣時間和頻次、采樣工況按本*6.2的規定進行。
A.4.1.1 采樣步驟
參照GB/T 16157-1996的煙塵等速采樣步驟進行。
A.4.1.1.1 采樣前,*檢查系統的氣密性。
A.4.1.1.2 加熱用于濕度測量的*加熱采樣管,潤濕干濕球,側出干、濕球溫度和濕球負壓;測量煙氣溫度、大氣壓和排氣筒直徑;測量煙氣動、靜壓等條件參數。
A.4.1.1.3 確定等速采樣流量及采樣嘴直徑。
A.4.1.1.4 裝采樣嘴及濾筒。裝濾筒時須小心將濾筒直接從聚四氟乙烯套筒中倒入采樣頭內,特別注意不要污染濾筒表面。
A.4.1.1.5 將采樣管放入煙道內,封閉采樣孔。
A.4.1.1.6 設置采樣時間,開機。
A.4.1.1.7 記錄或打印采樣前后累積體積、采樣流量、表頭負壓、溫度及采樣時間。記錄濾筒號。
A.4.1.1.8 油煙采樣器采集油煙。
A.4.2 樣品保存:收集了油煙的濾筒應立即轉入聚四氟乙烯清洗杯中,蓋緊杯蓋;樣品若不能在24h內測定,可保存在冰箱的冷藏室中(≤4℃)保存7d。
A.5 試驗條件
A.5.1 濾筒在清洗完后,應置于通風無塵處晾干;
A.5.2 采樣前后均*沒有其他帶油漬的物品污染濾筒。
A.6 樣品測定步驟
A.6.1 把采樣后的濾筒用重蒸后的四氯化碳溶劑12ml,浸泡在聚四氟乙烯清洗杯中,蓋好清洗杯蓋;
A.6.2 把清洗杯置于*聲儀中,*聲清洗10min;
A.6.3 把清洗液轉移到25ml比色管中;
A.6.4 再在清洗杯中加入6 ml四氯化碳*聲清洗5min;
A.6.5 )把清洗液同樣轉移到上述25ml比色管中;
A.6.6 再用少許四氯化碳清洗濾筒及聚四氟乙烯杯二次,一并轉移到上述25ml比色管中,加入四氟化碳稀釋*刻度標線;
A.6.7 紅外分光光度法測定:測定前*預熱紅外測定儀1h以上,調節好*點和滿刻度,固定某一組校正系數;
A.6.8 *系列配制:在*度為十萬分*的天平上*稱取回流好的相應的食用油*樣品1g于50ml容量瓶中,用重蒸(控制溫度70℃~74℃)后的分析*CCl4稀釋*刻度,得高濃度*溶液A。取A液1.00ml于50ml容量瓶中用上述CCl4稀釋*刻度,得*中間液B。移取一定量的B溶液于25ml容量瓶中,用CCl4稀釋*刻度配成*系列(濃度范圍0~60mg/L)。
A.6.9 樣品測定:用適量的CCl4浸泡聚四氟乙烯杯中的采樣濾筒,蓋上并旋緊杯蓋后,將杯置于*聲器上清洗5min,將清洗液倒入25ml比色管中,再用適量的CCl4清洗濾筒2次,將清洗液一并轉入比色管中,稀釋*刻度,即得到樣品溶液。將樣品溶液置于4cm比色皿中,即可進行紅外分光試驗。
A.7 結果計算
A.7.1 油煙治理效*計算公式
見附錄B及*正文中3.6節。
A.7.2 油煙排放濃度計算公式
C測=C溶液×V/1000
V0
式中: C測--油煙排放濃度(mg/m3);
C溶液--濾筒清洗液油煙濃度(mg/L);
V--濾筒清洗液稀釋定容體積(ml);
V0--*狀態下干煙氣采樣體積(m3),其計算方法以參考GB/T 16157。
附錄B
(規范性附錄)
B.1 油煙凈化設施的去除效*測定分為對安裝在油煙排煙管道中的油煙凈化設施的測定及對安裝在排煙罩上凈化設施的測定兩種情況。
B.2 對安裝在油煙排煙管道中的油煙凈化設施,通過同時測定凈化前后油煙排放濃度與風量即可按本*3.6中公式計算油煙去除效*。
B.3 對安裝在排煙罩上凈化設施,需在進行效*測試前,確定一個穩定的抽煙發生源,然后測定出安裝與不安裝凈化設施時的油煙排放濃度與風量,按本*3.6中公式計算油煙去除效*。
摘要:環保部門對餐廳飯店廚房排油煙如何管理*低空排放油煙凈化器.低空排放油煙凈化器,環保部門對餐廳飯店廚房排油煙如何管理*低空排放油煙凈化器.低空排放油煙凈化器5 其它規定
5.1 排放油煙的飲食業*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操作期間按要求運行。
5.2 油煙無組織排放視同*標。
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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